四川在线消息(周航 记者 庞开)出了交通事故,第一时间肯定要报警,但广安市广安区陈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竟想弃车逃跑。目前,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
2018年3月1日15时7分,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广安区洪洲大道人工湖路段处,一辆二轮摩托车撞伤行人,请出警处理”。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带队赶往事故现场。
据民警调查发现,当事人陈某(男,32岁,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3月1日15时许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广安区洪洲大道人工湖北辰水郡人行横道路段时,因驾驶机动车措施不当,致车辆倒地与横过人行横道的行人谭某等四人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陈某弃车逃逸事故现场时,被广安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巡逻队员发现并追踪将其控制。经查,当事人陈某通过呼气检测仪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12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办案民警及时提取了其血液,送司法鉴定机构做进一步鉴定。
目前,陈某涉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