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笔者从今年脱贫摘帽县——广安市广安区召开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获悉,该区将出台特别救助实施办法对特困群众家庭给予救助,今年由财政投入500万元用于特别救助所需。
据悉,特别救助是指对通过低保、残疾人扶持、教育、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帮扶措施仍然不能脱贫的特别困难群众家庭给予救助。特别困难群众家庭是指遭遇突发灾难、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现行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后基本生活仍然特别困难的家庭。救助标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从维持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求出发,根据特困家庭困难程度、致贫原因和解困期限等情况合理确定。(刘刚 杨斌 廖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