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集中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

2021-05-28 20:52:2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李天锐

四川在线消息(廖丽 记者 何浩源) “我今天又投了票,投票还有一天结束,我要好好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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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纵深推进2021年“人民阅卷·广安行动”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根据广安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广安区纪委监委于4月19日至5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问题建议征集活动。通过“两微一端”等政府门户网站、“1+N”包联、“N+1”微信群“、面对面”接访、“村村响”、村(社区)问政等渠道,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累计征求群众意见1251条,从中筛选出了“房地产办证难、物业管理不规范、噪音扰民、城市停车难、小区乱搭乱建”等20个事项纳入备选。

5月21日,对前期已经梳理出来的群众最关心、最希望区委、区政府解决的20件事,通过全区的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启动了为期5日的集中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线上投票活动,对不满意进行评选。按得票数从高到低筛选15件事,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后,最终将确定10件事进行集中整治。

“这个投票真是说出了我的心声,我们小区的物业管理曾有过乱收费,而有时有的车停在消防通道上也没见管管……”家住观澜云顶的小卢谈起物业管理十分生气,她现在每天都在参与投票,还一直关注着最后的结果。

据统计,2021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开展以来,广安区网络投票的活动访问量达16万人次,累计投票9.7万人次。

找到了问题,就要“对症下药”。以此为契机,广安区将建立起区委统筹、部门牵头负责、纪委监委督促推动的专项整治机制,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从10件事中各“认领”1件作为“一把手”工程,其余8件事由相关区级领导认领并牵头,区级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明确整治步骤、职责分工、完成时限等内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突出问题。

据广安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抓整改实效,该区安排专人成立工作督导组,跟踪督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建立整治事项管理台账的调度、销号机制,会同区纪委监委每季度开展一次暗访,公布一批整治成果或通报一次整治进展,对“不重视、不落实、不作为”的行为进行曝光,让群众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感受整治实效。

“ 对未纳入“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区纪委监委将“一对一”反馈至相关责任部门和乡镇(街道),逐一跟踪督导整治,真正将整治工作办成受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广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石元斌表示,下一步将通过“清廉乡村行·纪检干部走访到家门”、“村(社区)问政坝坝会”等活动倾听百姓的声音,收集群众的“金点子”,为开展整治工作建言献策,真正让群众意愿得到尊重、期盼得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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