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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呆!护理费用起纠纷 老人泄愤烧房

http://www.scol.com.cn  (2016-08-05 08:54:19)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刘川  

案情回顾:

林建是邻水县某小学退休教师,老伴去世后,与68岁的兰芬相识为伴。一年零三个月后,林建因病去世,兰芬要求林建的子女支付其与林建共同生活期间护理林建的费用1.2万元。

但林建子女认为,其父林建在与兰芬签订护理协议时已支付兰芬1万元,现只同意按每月800元护理费支付其3个月的工资,并要求兰芬归还父亲林建5000元的存折。

与林建子女争执不下,兰芬越想越憋屈,便跑到林建生前居住的地方,拿斧头砸电视机、冰箱等家电,砸完东西仍不解气,便拿出打火机,点燃枕头、棉被等易燃物。

火势逐渐扩大,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发现后,积极组织群众灭火,才将大火扑灭,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林建生前居住的地方安装了天然气,并与邻居的房子紧挨,没有间距,烧起来后果不堪设想。兰芬也因涉嫌放火罪被邻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今年1月21日,邻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该院认为,兰芬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放火罪,依据《刑法》相关规定,以放火罪判处兰芬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官说法:

邻水县人民法院法官游祎称,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本案中,兰芬为泄私愤,故意放火,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放火罪。鉴于兰芬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兰芬在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坦白,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至于讨薪纠纷,兰芬可另案诉讼,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文中涉案人物均系化名)(游祎 唐欢刘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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