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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公布终生禁驾名单 有"违章王"362次违法未处理

http://www.scol.com.cn  (2017-07-26 20:37:18)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刘川  

四川在线消息(周航 记者 王诗侠)酒后驾车、肇事逃逸……7月26日,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向社会公布了8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和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58辆车的相关信息。

据了解,此次公布被禁驾的8人中,有7人是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有1人是因为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具体情况如下:

刘本洪:于2015年7月21日14时39分,在广安区福兴大道影视城安置房路段处实施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罗刚:于2016年1月26日23时20分,在广岳大道9公里500米实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张建林:于2016年9月9日22时30分,在枣沿线3公里00米实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甘磊:于2016年10月9日3时15分,在邻水县鼎屏镇古邻大道国税T型路口实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寗亚航:于2016年9月13日14时20分,在前锋镇科塔大道中段科塔金属后门路段实施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伍贤庆:于2013年5月5日20时30分,在省道304线(邻遂路)164公里400米实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朱艳:于2013年8月26日20时45分,在邻水县鼎屏镇环城路东二段移动公司门前实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杨敏:于2017年1月31日2时6分,在岳池县九龙镇翔凤大道与安拱路交叉路口实施造成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据介绍,按照终生禁驾有关规定,此次被曝光的人员将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被裁决为终生禁驾的人员信息将被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驾考,系统会自动锁定。

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当天还公布了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58辆车相关信息。其中,车牌为“川X90591”的车辆有362次交通违法未处理,堪称“违章王”。而此次公布的58辆车,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均在100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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