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打游戏输了钱,于是心生歪念去盗窃电动车。近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周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6年9月7日晚上,周某在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一网吧打游戏输了钱,便打算偷一个摩托车用来卖钱。周某开始在代市场镇上寻找作案目标,最终在渠江路一小区内发现一辆倍特牌电动自行车。
周某便将该电动自行车的车头扳松,将电动自行车推走。但觉得推行速度太慢,就叫来朋友方某帮忙。方某用摩托车拉着电动自行车前行,行进途中,方某怀疑电动自行车是周某偷来的,便谎称有事离开了。
周某于是在停下来,独自想办法连接电源,被公安民警当场挡获。经前锋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电动自行车价值人民币1956元。
周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周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