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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学生打暑假工6天被辞退 老板:上班打游戏不服管理

http://www.scol.com.cn  (2017-07-10 09:24:51)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刘川  

四川在线消息(尹梦娇 记者 刘川 王林)7月6日,黄丽(化名)爆料称,其在岳池县城的一家教育培训机构打暑假工,工作6天后却被辞退,拿到了180元工资,她想不通打电话向四川在线求助。该培训机构负责人却介绍,黄丽在工作时间玩手机、打游戏,遂将其辞退。

黄丽高考后,在岳池县银城金钥匙培训学校打暑假工,工作6天后被辞退。黄丽称,老板将其无故辞退,是因为来了一位“关系户”,顶替了自己的工作岗位。6月22日,黄丽凭手中的劳务合同去岳池县人社局投诉,但被告知此合同仅黄丽单方面签字,无用工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无法律效力。岳池县人社局工作人员称,该劳务合同上,工作期限30天,劳动者如果无故不去工作,无论之前工作多少天,都不予结算工资,这种规定是不成立的。

对黄丽被辞退一事,该培训学校张校长称,工作时间,安排黄丽打电话招生,但其却玩手机、打游戏。同事劝阻黄丽终止这一行为却被怼,“管你啥事。”此前,黄丽不服从工作安排,让其在该县实验学校设点发传单招生,但嫌弃距离太远,天气太热,不愿去。张校长介绍,黄丽不服从工作安排,遂将其辞退。“万万没想到,被辞退的竟然是之前最满意的黄丽。”

黄丽口中的劳务合同,在张校长看来,只是一份约束员工的“工作守则”,规定了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负责设点发传单,担任助教,做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广安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学生打暑假工,工作是临时性的,不属于劳动法保护范围,建议签订一份劳务协议或劳务合同,双方约定报酬。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维权依据。在此情况下,劳动监察支队起督查、协调作用。

四川信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素芳建议,年满16周岁的学生打暑假工,若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而解除劳动关系,应将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征求工会的意见。同时,用人单位应有证据证明劳动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否则,因用人单位作出决定的解除程序违法或没证据证明解除符合法定情形,劳动者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应法律责任。

陈素芳介绍,当用人单位要求学生交付押金、或在工资中扣收押金、拖欠工资等是违法的,学生可向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也可拨打全国职工权益维权热线12351。同时,若因家庭困难致维权受阻,可向广安市总工会或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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