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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司机再次酒驾 被罚吊销“驾照”

www.scol.com.cn  (2017-12-12 17:14:37)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刘川  

四川在线记者(刘晓坤 记者 庞开 )记者从广安交警一大队获悉,近日,该大队查获一例网约车驾驶人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作出相关处罚。12月12日,刘某被送往广安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11月25日晚,该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出入城通道、餐饮娱乐相对集中的路段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当晚 20时15分许,一车牌号为川XAK4**的小型轿车行驶至金安大道天府路口被整治民警拦截检查,当民警用酒精测试仪器对驾驶人刘超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77.0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平台进一步查询发现,刘某于2014年3月23日被广安交警二大队查获其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现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对违法行为人刘某处以3日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罚款一千九百元的处罚,并于两年后才能重新考驾驶证。

民警在此提醒:每个驾驶人都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定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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