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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人拒不认账 男子“零口供”被逮捕

www.scol.com.cn  (2018-03-20 15:29:39)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刘川  

 四川在线消息(辜羽金 蔡江湖 记者 庞开)“王某军,你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岳池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在我们向你宣读逮捕决定书。” 3月13日下午,岳池看守所审讯室,办案民警按法定程序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军宣布执行逮捕。对此,犯罪嫌疑人王某军仍拒不供认交通肇事的有关事实,坚称自己没有撞人。该案亦成为近年来岳池警方少有的以“零口供”提请检察院批捕的案件。

案情回放

2018年2月27日19:15时许,广安岳池县岳(池)武(胜)路乔家镇秀才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从岳池朝武胜方向行驶的黑色SUV将一人撞倒碾轧死亡。接警后,民警火速赶赴案发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并对肇事司机进行了控制。

拒不认罪

面对民警的讯问,肇事司机王某军(男,现年44岁,甘肃会宁人)口口声声说自己开车没有撞人,称自己是怕沾惹是非,才主动停车配合警方调查的。对警方适时抛出的大量证据,王某军始终坚不吐实,作出一副十分冤屈的模样。如此,警方的多次讯问都以王某军“没有撞人”、“不知道”、“你们要怎样就怎样”的回答收场。

缜密侦查

这本是一起事故成因非常清晰的案件,证据也非常充分:有现场目击者指认,肇事车有碰撞痕迹,肇事车上提取的生物检材检验鉴定与死者认定同一。为了将此案办成铁案,刑事技术人员反复对肇事车进行勘验,深入目击群众中调查取证,提取肇事车附着的血迹与死者的血液进行DNA比对。经大量工作,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锁链,足以确定王某军就是本案的肇事嫌疑人。3月13日,岳池县检察院根据岳池警方提请批捕的建议,作出了对王某军逮捕的决定。

还原真相

事发当时,天已近晚。饮酒后的李某(男,现年67岁,武胜县人)骑自行车沿岳武路回家,当他途经事发地点时,在酒精的作用下,李某骑车骑车不稳,摇摇晃晃,倒地不起。

因该马路车流量大,车速较快,路人见状,有的报警,有的摇手拦车,有的找来木棍设置警示标志。在现场群众的帮助下,路过的好几辆车都有惊无险避开了李某,但最终还是被王某军驾驶的黑色SUV撞上,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岳池交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王某军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此次事故次要责任。交通事故没有赢家,在本次事故中,一个因醉卧马路被碾身亡,一个因交通肇事将担刑责。在此,交警提醒广大的交通参与者,生命诚可贵,自由价也高,车祸猛如虎,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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