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近日,邻水县法院发布了1起男子在网络上冒充女性骗取钱款的案件。邻水县法院对邻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去年7月,被告人张某在网络上冒充女性并添加被害人李某为好友。张某在得知李某还没有女友的情况后,便频繁与李某进行微信聊天,在取得李某的信任后,与其确定“恋爱关系”。在随后的两个月内,张某以买手机、租房子、治疗脚伤等理由多次向李某借钱。李某遂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共转给张某两万余元。
因李某多次提出见面的要求,张某便从网络上“消失”了。李某随后报警。案发后,张某主动退赔了李某的钱款,并取得李某谅解。
邻水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到案后有坦白情节,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吴远明 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