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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洋华辞职的决定
2015年12月17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张洋华本人的请求,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洋华因退休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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