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何浩源)日前,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旭东的提名,
免去:
唐伦平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
胡年军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胡 成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爱华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贺 毳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